合肥市近日出台《合肥市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到今年8月底前,合肥市将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湖长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湖区所有水域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
合肥市将强化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湖泊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湖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湖泊面积萎缩、水体恶化、生态功能退化等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