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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将建立不动产信息共享和查询机制

  • 更新时间:2018-07-12 浏览量:402次
  • 近日,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协调会议,针对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及执行过程中对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业务量大、时效性强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计划建立不动产信息共享和网络执行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机制。这样一来,让法院办理查封手续更容易,而一些“老赖”名下有多少套房产一清二楚,也能有力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推荐阅读:安徽今年彻底消除“奇葩证明”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老赖”名下房产信息一清二楚
    每年,合肥被查封的房源多达上万套,这些都需要人民法院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查封手续。对于人民法院来说,以往“老赖”名下土地、房产等信息不清楚,这让法院执行起来困难。信息互通后,给执行工作提供了有效、快捷的服务。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门与人民法院联合推进信息共享和网络执行查询机制,此举有助于打破人民法院与国土资源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老赖”信息与土地、房屋信息共享,改变过去“登门临柜”查人找物的传统执行模式,有力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双方还会通过建立中间交换数据库、查控专用邮箱的方式,在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国土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之间建立网络查询通道,供双方办理相关业务使用。

    此外,双方还商定由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派2名工作人员进驻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窗口(国土档案馆),日常工作、业务处理和培训学习均接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监督管理,负责专项办理合肥市两级法院的不动产查询工作。
    查询信息不得用于办案之外用途
    这种共享机制如何确保安全保密呢?为了建立国土和法院两者之间的不动产信息共享和网络执行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机制,双方将共同研究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内容,制定数据共享管理办法,明确数据保密的要求、数据共享责任义务、信息及网络安全保密责任。
    根据要求,每次查询业务的办理均需出具人民法院协助查询通知书和工作人员相关证件,查询结果均出自于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结果注明查询日期,由查询人签名,并加盖市中级人民法院制作、管理的“法院自助查询印章”。市法院依法使用查询结果,不得将查询信息用于办案之外的用途,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下一步,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会逐步畅通、完善与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询,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直接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数据接口查询涉案权利人不动产登记状况,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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